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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师到“孩子王”——记吉林市丰满区娜娜托管班经理王美娜——记吉林市丰满区娜娜

    日期:2009-08-03     作者: 董志松 本报记者 王子阳    阅读:7,427次
  在吉林市丰满区,有一个远近闻名的“孩子王”——娜娜托管班经理王美娜。她的企业不仅有大中型客车11台,还在市区设立了4个服务点,课后教育协作单位5个,每天接送中小学生近800人。


    1990年,王美娜从吉林工业经济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吉林市联合化工厂工作。几年后,她下岗了。在这个阶段,王美娜自学法律,并通过了司法考试,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因为工作需要,王美娜买了一台小面包车,也许这就是命运的转机。当时,在她家周围有许多孩子在市内上学,通勤成了家长们最发愁的事儿。热心肠的王美娜开始替一些家长接送孩子。由于孩子的父母多是工厂职工,倒班的特别多,孩子放学后没有人照顾。王美娜担心孩子们回家后吃不上饭,就把他们留在家里,给孩子做饭并辅导他们写作业。这样一来,家长们觉得特别不好意思,就又给她介绍孩子,并开始付钱给她。

    王美娜意识到这是一次机会,一次能改变自己今后生活的机会。于是,她决定正式从事孩子托管这一行。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场地,可她当时没有。王美娜就先从社区借教室,又把一家快餐厅作为伙食点,然后再向验收员保证一个月内把场地建好。王美娜终于建起了一间教室,“孩子王”的生意就从这里开始了。

    为了扩大规模,王美娜决定与人合伙经营,结果两个月后,亏损了2万多元。就在这时,她的事情被石井街道的工作人员知道了,反映给了丰满区就业局。在多次询问、了解情况后,就业局作出了帮助王美娜尽快办理小额贷款的决定,一切手续从快、从简。仅仅在20多天后,王美娜就拿到了5万元贷款,帮助她走出了低谷。

    为了使托管事业规范化,王美娜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与家长签订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受到好评。目前,该企业安置就业人员42人,其中下岗职工22人,贫困大学生勤工俭学20人,年收入1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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