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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精简公文 全文公开见报不再另发文件

    日期:2009-08-05     作者:余荣华    阅读:1,670次
    “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精简公文,注重实效。”日前公布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做出规定,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见报的或通过传真形式下发的,不再另发文件。除重要会议外,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报告、讲话,主要内容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会后一般不再印发文件。


《工作规则》要求,坚持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会议审批制度,下大气力精简会议。应由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一般不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不邀请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市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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