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人保部:规范国企负责人薪酬遵循五个原则

    日期:2009-08-05     作者:杜宇 徐博    阅读:1,054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4日表示,规范国企负责人薪酬将遵循五个原则。


胡晓义是在此间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据胡晓义介绍,这五个原则是:第一,市场调节和政府监管相结合,不能错位;第二,激励功能和约束机制相统一,不能偏废;第三,短期的激励和长期的激励相兼顾,不能近视;第四,高管人员的薪酬增长和职工工资的增长相协调,不能悬殊;第五,完善薪酬制度与规范补充保险、职务消费等相配套,不能单一。

胡晓义说,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具体的工作步骤是先规范中央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然后再指导地方政府来规范地方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现在这个文件已经基本完成了起草工作,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