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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负,老工伤人员纳入上海社保

    日期:2009-08-05     作者:谈燕    阅读:1,390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关于本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将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纳入本市工伤保险统筹,实行统一管理。据测算,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后,工伤保险基金每年增加支出1亿元左右,在不影响基金收支平衡的情况下,有望大大减轻企业的历史负担。

《通知》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纳入《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实行统一管理。为确保老工伤人员的利益,《通知》还特别规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前与用人单位对《实施办法》规定外的有关待遇原有约定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按原约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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