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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规打破人大代表任职终届制

    日期:2009-08-07     作者:霍仕明 张国强     阅读:1,269次
     辽宁省沈阳市人大代表任职将打破终届制,不履职尽责的代表将会被劝辞、罢免。以往当选上人大代表虽然不履职尽责,也能任职至届满的现象一去不复返了。这是记者今日在沈阳市人大常委会采访时获悉的。这一规定源自于8月4日公布的《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第22条规定,对不称职的人大代表进行劝辞、罢免,打破代表终届制。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加诚介绍说,打破代表终届制的目的就是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今后,沈阳市人大将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并督促代表认真填写履职写实手册,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人大代表还要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代表活动。

连加诚说,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原选举单位还要协助代表建立与所在社区及群众相对固定的联系网络,并以适当方式向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公开代表的通讯方式和联络办法。与此同时,“原选举单位要组织代表定期开展述职,接受评议,对不称职的代表可以劝辞、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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