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同时任职两类岗位
日期:2009-08-10
作者: 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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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济南市人事局获悉,济南市近日出台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济南市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外,都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竞聘上岗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个别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按省市有关文件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