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立符合省情基本药物制度
日期:2009-08-12
作者: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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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近日印发《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建立合理的基本药物价格与配送费率形成机制,促进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海南省将确定适宜本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的基本药物目录和数量,并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动态管理机制。
《方案》提出,海南应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要鼓励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简化包装、统一配送等方式,为农村和社区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该省将完善省级基本药物储备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定期发布基本药物质量检查情况和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和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安全。
《方案》要求,到2011年,海南各级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届时,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在国家制定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海南将通过招标确定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含配送费)和零售指导价格,基本药物品种目录将全部使用药品通用名称。
《方案》要求建立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坚持全省统一市场、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原则,招标采购药品和选择配送企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政府指定的药品招标机构公开招标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将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基本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