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日期:2009-08-12
作者: 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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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09年第12次新闻发布会于8月12日上午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向新闻界介绍《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工作情况。
发布会上,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向大家介绍了《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一些情况。
他说,语言文字关乎民族生计、国家命脉。字表的发布实施,是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根据国务院关于民主决策、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字表在发布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他说,语言文字工作向社会征求意见,是有历史传统的。回忆当年,《汉字简化方案》、《汉语拼音方案》都曾广泛地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字表的使用者是全体民众,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一次科学民主决策的实践活动,可以充分发扬民主,问政于民,问道于贤,有利于字表的进一步完善,也有利于字表发布后的实施。
他说,教育部党组专门开会研究字表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教育部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批示,对这一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国家语委还成立了以部领导为组长、多个司局参加的领导小组,12日下午还将召开国家语委成员、各地语委、各地教育部门会议,专题布置这一工作。
他说,为把征求意见工作做好,最近已连续召开四个座谈会,分别向社会文字应用领域、高校和学术团体、新闻媒体和文化艺术界、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听取意见。他们的发言很感人,他们的建议很中肯,使我们深受教益。
他说,在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我们一定以积极负责的态度,组织专业队伍,畅通讯息渠道,做好意见收集和整理工作。对提出的较为集中的问题,我们将分阶段集中说明,做好解释工作;我们将秉承科学精神,组织专家对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分析研究,并尽量吸收合理成分,以完善字表和推动语言文字工作。
最后他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字表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材料登载在《中国教育报》( 2009年8月13日 )和中国语言文字网(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上,具体通讯方式见《关于〈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