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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律师帮二战中国劳工向20家日企索赔

    日期:2009-08-13     作者:徐春柳    阅读:1,993次
  二战被掳华工欲向日企索赔 中国二战劳工法律援助团已向20家企业发出律师函,最低索赔2万美元

    昨日,在北京子悦律师事务所主办的媒体见面会上,中国二战劳工法律援助团,向20家日本加害企业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认罪道歉并赔偿。

    索赔对象包括三菱住友

    会上,中国二战劳工法律援助团团长、北京子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建国律师,法律援助团执行团长、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付强律师,代表全国120家律所,向20家日本加害企业发出律师函,要求上述企业承认侵害事实,派出代表就侵害认罪,并与法律援助团代表和中国二战劳工联谊会协商赔偿。

    据记者了解,目前确定的20家日本加害企业,包括三菱、住友、新日矿,已有企业正与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联系谈判。

    谢罪道歉是前提

    据介绍,1944年至1945年,侵华日军强掳中国人到日本等充当苦役,总人数约4万人,至今可查仍健在的受害者有700多人。

    “前题是谢罪、道歉。”邓建国说,因劳工太多,日本政府耍赖不赔,而单个企业用工数有限,索赔额度有限,企业可能会低头。

    邓建国表示,因中国掳日劳工对日本政府诉讼大门被关,对日索赔被迫寻求诉讼外手段解决索赔问题。而此手段核心是:要求每一个加害企业承认事实、谢罪、赔偿。

    谢罪也是受害劳工的首要诉求。“我们不差那几个小钱,一定要他们赔罪、道歉。”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会长、二战劳工李良杰说。

劳工索赔最低2万美元

    李良杰14岁时被强掳到日本。抗战胜利时,挖了11个月煤的李回国。


    李良杰说,除去认罪道歉之外,要求加害企业赔偿是个标志。据了解,索赔最低限度为2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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