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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生物仿制药行业遭受立法打击

    日期:2009-08-13     作者: 刘斌    阅读:1,074次
  美国仿制药行业说客最近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国会的一个委员会通过一项保护性议案,给予品牌生物制剂制造者长达12年的排他性保护期。由于美国市场是新兴生物仿制药行业能否成功的关键,这项立法可能会给所有胸怀大志的仿制药业者泼上一盆凉水。 
 

能源与贸易委员会是通过这项法案的三个国会委员会中的最后一个,参议院中的这一委员会立志于审查美国健康照护系统。这项“美国可负担的健康选择法案”  (HR3200)本身仅以微弱优势获得通过(31:28),但其中生物仿制药修正部分却获得大多数的支持(41:11)。  

参议员Anna  G  Eshoo、Jay  Inslee和Joe  Barton等共同提议了这项修正案,在品牌生物制剂上市后的12年内,排除任何生物仿制药获得市场准入。对于儿科适应症,此期限还附加延长6个月。这些条款与7月13日参议院健康教育劳工养老金(HELP)委员会所通过的一项法案类似。  

出于消费者团体、仿制药公司、最重要的能量通天的高级游说团体——美国退休者协会的争取,这些法案也兼顾了各方利益,如提供了缩短排他性保护期的可能。奥巴马总统也公开表明,支持为其7年的品牌生物制剂的排他保护。联邦贸易委员会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也明确指出,12-14年的保护期是没有必要的。因此,缩短市场排他期仍然是可能的。  


给予品牌生物制剂长达12年的排他性保护期,健康照护的支付者将是最终的输家,他们将不得不为昂贵的品牌药买单更久。然而,如Datamonitor所预期的,生物仿制药需要从在美国市场中汲取发展的动力,这些法案对其仍然是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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