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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遭勒索 嫌疑人为何早早就被放

    日期:2009-08-26     作者: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阅读:3,753次
 大白天,几个满身刺青的彪形大汉闯进律师事务所,肆意恐吓敲诈,向单位负责人勒索数万元的钱财,这样的事情,竟然就发生在杭州市区某写字楼内。昨天,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记者讲述了他们近一个月来屡遭敲诈的经历。

一个多月内屡次遭到敲诈勒索的律师事务所就位于杭州市机场路,事务所负责人阮剑豪告诉记者,最早一次有不速之客前来惹事是在今年的7月13号。

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阮剑豪说,“一共三个人,为首的是个福建人,一个胖子,很胖很胖。冲进我们的会议室,恐吓当事人。”

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称,三个前来闹事的人不仅在办公区域里来回寻衅滋事,做出恐吓动作,甚至还搬来的凳子,滞留在办公室,不肯离开。

“他们就坐在这里沙发上,我有一次壮着胆子去跟他们说,你们这样影响我们工作的,但是他们都不理睬。”

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7月13日到8月下旬,这几名男子先后五六次来到律师事务所,每次过来都施展各种勒索手段,让他们饱受困扰。不仅如此,这几个自称是黑社会的人还跟踪员工回家,进行电话恐吓。并且声称,要事务所负责人拿4万块钱出来,才可以息事宁人。

正常上班的律师事务所,为何会遭到社会人员的敲诈勒索?据阮剑豪律师回忆,其中为首的一个胖子曾经说过,这次敲诈是为报复而来。

“他说多年前的一个案子,我为我的当事人辩护,把责任推到了他身上。”

工作人员说,很显然,这个案子不过是个借口,对方真正的目的是敲诈钱财,由于这几个人对事务所日常工作带来了极大影响,阮剑豪迫于无奈,向警方求助,并且按照警方指示,先答应勒索者的要求,同意支付对方35000元。8月21日,杭州江干区公安分局闸弄口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赶到震远律师事务所,将正在律师事务所收受钱财的三名男子当场抓获。

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阮剑豪说,“当时那个胖子脸色还是很恐惧的,说阮律师,我们是好朋友,说明其实他内心还是很虚弱的。”

这就是敲诈者给阮剑豪律师留下的保证书,声称已收到三万五千元现金,今后不会再来事务所惹事、也不会骚扰当年案件中的当事人。据阮剑豪律师回忆,上周五将三名前来敲诈的人员带回闸弄口派出所后,办案民警告诉他,会将三人进行刑拘,相关证据的提供和证人笔录工作都可以在下周一进行。可是仅仅过了24个小时,他就接到了闸弄口派出所一位姓章的所长打来的电话。“他说人已经放掉了。根据证据,他们的行为绝对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随后记者来到闸弄口派出所,一位协警称,上周五负责具体办案的章姓所长已经放年休假了,具体事宜并不清楚。他只是说,当时对于三人的刑拘请求,分局因为证据不足,并没有给以批准。可是按照当事人阮剑豪律师的说法,三人前来敲诈时,事务所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可以做人证,自己还录下了当时双方对话的录音,这些可以作为物证。他认为派出所民警在未进行深入取证之前,就将嫌疑人放走,有失偏颇。

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阮剑豪说,“那天我们所有的员工都没有回家,等着作证,他说下个礼拜一再来录笔录好了,不要紧的我觉得是派出所偷懒,想双休日先放假。”

记者从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关于震远律师事务所遭到敲诈勒索一事,公安部门仍然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对于将三名嫌疑人放走,是分局相关科室经过讨论确定,因为证据不足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其他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敲诈勒索三万五千元如果罪名成立可以被处以三年以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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