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就开展本市《律师法》执法调研的工作计划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调研
日期:2009-09-04
作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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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一早,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全心同志,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时建英同志,市人大内司委办公室主任吴辉同志等一行四人组成的调研组,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律师法》执法调研的工作计划来我所进行调研座谈。我所主任史焕章,高级合伙人陈乃蔚、沈国权、朱林海、刘艳芳以及合伙人苏月明、郭重清、王熔等参与接待并座谈。
史焕章主任首先介绍了我所十年来的简要情况,随后开始了调研。本次座谈主要针对《律师法》颁布后,律师权利在实践中实现的情况。矛盾的焦点突出在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尤其是调查取证权。实践中往往出现法律有规定,但是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得到实施的尴尬情况。此外,同一个规定在不同地区不同等级法院的实施情况也不一样,由于标准不统一或是各区院各自为政,律师的工作开展有着很大的困难。不仅如此,律师在具体办案中,甚至有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威胁。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联合协商,共同解决。
座谈中,在场合伙人均踊跃发言,总结了律师权利在办案实践中要得到实施的种种困难。
会后,市人大内司委调研组领导们还参观了我所的办公环境,并和与会合伙人一同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