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律师协会党委隶属于锦州市司法局党委,下设13个党支部,党员62 人。2009年3月锦州市律师协会被确定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单位。自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特色,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一是通过2009年度锦州市实习律师培训班认真学习十七大、科学发展观专题讲座——《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二是针对律师业务繁忙、不易集中的特点,党委还向各位党员律师发放专题书籍,使他们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三是组织律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律师法》。市律协要求每个律师将《律师法》的精神吃透,准确把握,理解到位,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刻查找我们在思想观念、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不足,坚决除去那些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理念。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共集中学习4次,召开解放思想讨论集体研讨会1次,撰写心得体会50余篇,调研报告两篇,编辑简报23期。
二、切实找准问题。为了找准影响制约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采取新的措施。在协会秘书处开通了专用信箱;向有关部门和服务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召开专家座谈会、党外人士座谈会;开展集体谈心、个别谈话,上下级之间直接交换意见;利用宣传栏、公示栏、意见箱、专设电话和信函等多种形式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共收集各种意见20多条,涉及到律师党建、律师执业的创新、律师所的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律师关心的热点问题等5方面问题。在梳理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党委委员联系协会实际和各自分管的工作,着重从思想作风、工作方法、民生观念、发展思路、创新制度和机制等方面查找影响锦州律师落实科学发展观、影响律师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即在发展观念上,还未完全摆脱传统发展观念的束缚和影响。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程度有时会受到行业、专业和单位条件的局限而理解不够透彻,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不够强,步子迈得不够大。在制度机制建设上,制约科学发展的机制性障碍尚未从根本上破除,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在作风建设上,机关效能和律师事务所主任科学发展的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深化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研究整改方案,带头承担整改责任,带头接受群众评议。对整改方案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次梳理,一条一条的落实整改措施,每一条整改措施都落实到了具体的党委班子成员头上,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好问题。同时,扎实开展载体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扎实开展法律顾问团工作。成立“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律师法律顾问团,在全市选聘8名执业五年以上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律师为顾问团成员,积极参与到党委政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而制定的拉动内需、谋划项目、扩大企业投资、优化企业外部环境等各项工作措施、方案和制度的全过程,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开展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全市选聘了40名优秀律师,义务为全市120多家中小企业进行“法律体检”。积极探索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途径,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二是走访帮扶困难群众。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选派80多名律师到基层、困难群众和困难家庭中走访,力所能及的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切实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关系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实惠,真心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配合政府信访接待。积极配合市委和市政府开展信访接待工作,组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每周定期到市信访办轮流值班,用法律知识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表达他们的诉求,各区(市)县所在地律师事务所也积极参与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信访接待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共有18名律师参加,其中中共党员律师9名,共接待信访50人次。四是创建军地法律基地。市律协指派所属的辽宁戎达律师所与驻锦65663部队联合成立“法律援助基地”和“法律共建基地”,定期到军营,为部队官兵送法宣传,通过面对面解答、讲座等形式,以案说法,使广大官兵知法守法用法,为“构建和谐军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军方定期为我们律师进行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五是义务提供法律援助。我们积极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全市律师每人每年义务办理两件法律援助案件,督促党员律师带头履行法律援助援助义务,为未成年、残疾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维权服务,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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