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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身亡未出庭 客户告律所

    日期:2009-10-09     作者: 法制晚报    阅读:1,628次
     代理律师意外身亡未能出庭,唐女士将律师事务所告上法院,要求返还12万元代理费。

日前,朝阳法院判决律所应返还代理费。

去年2月14日,唐女士与崔律师签署案件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由松涛律师事务所指派崔律师为唐女士的家人担任刑事辩护。

唐女士称,签订协议后,她交纳了代理费12万元。但不久后,崔律师遇到意外身亡,没有为自己的家人进行代理。

为此,唐女士将松涛律师事务所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代理费12万元。

崔律师在协议上加盖了真实的律所印章,并且以律所的名义签署合同,故应由律师事务所承担义务。

因崔律师身亡,且所托事项已经完成,故唐女士要求还款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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