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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上书全国人大质疑深圳闯红灯罚一千新规

    日期:2009-10-16     作者:新快报    阅读:2,469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高额罚款迅速引起网民热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闯红灯”是否应该重罚上,尤其是起罚点 提高到1000元 http://news.sina.com.cn/c/2009-10-15/172118837891.shtml是否显得太高了?

网友:闯红灯罚款深圳已是最高

“国内其他城市冲红灯一般罚200元,而深圳现在罚500元已经很离谱了,为什么还要罚1000元?”草案征求意见稿一出,网上就炸开了锅。不少网友表示:故意冲红灯者往往是有钱或有特权的人,政府不应该因为这小部分人去加重处罚其余的大多数。

也有不少网友对该条例表示支持,理由是罚款额越高越能让司机们谨慎驾车,可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些网友建议:“冲红灯罚款应当逐次翻番,一次200元,二次400元,三次800元,四次1600元……”

四律师:联名上书全国人大提建议

记者昨日获悉,深圳4位律师已于10月14日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10点质疑。这4位执业律师金焰、蒋月平、李俊德、陈如锋均来自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他们在建议书中提起,草案征求意见稿所规定的处罚金额和递增的幅度让人震惊,同时涉及特区立法对现行法律的变通幅度和是否超越授权范围等问题,也让人心存疑问。希望全国人大对草案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十点质疑

1.是否“适当变通”值得商榷?

2.加大特区内外处罚差距显失公平

3.“社会服务令”会否沦为一纸空文?

4.累计加罚的依据何在?

5.是否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则?

6.巨额罚款是否以罚代管?

7.是否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

8.新增的罚款流向何处?

9.人性化措施如何落实?

10.为何围绕“处罚”为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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