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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完善管理规范体系 提升律师美誉度

    日期:2009-10-11     作者:周柏伊 郑闻文    阅读:2,704次
 

2001年,有律师反映,他们到各级法院去开庭,没有一个固定的休息区或者候庭室,而是和当事人混在一起,影响律师的形象。在朱洪超“主政”律协期间,还建立了律师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此拉近了律协与媒体的距离,同时为宣传律师的形象提供了一个舞台。

作为上海市首位民选专职律协会长,朱洪超在上任之初就苦苦思索,没有公权力支撑,也没有行政手段可以运用,要履行行业管理之责,靠什么?他用在任的3年时间证明,系统的管理规范体系贵为首要。

在这一思路的统领下,朱洪超制定了大量的律师管理规范和律师业务指引,形成了系统的管理规范体系,还修改了律协章程,明确规定律师协会会长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且不得连选连任。对此,业内曾有高度评价,指出这是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朱洪超当会长后强调实行代表常任制,建立了走访律师事务所的制度,保持与广大律师的密切联系,了解广大律师的愿望和要求,并认真听取和吸收律师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充实和丰富律师执业和律师业发展的新举措,努力提升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下面这个例子很能说明当年律协的服务意识。

2001年,有律师反映,他们到各级法院去开庭,没有一个固定的休息区或者候庭室,而是和当事人混在一起,影响律师的形象。朱洪超主动与法院进行沟通。2002年,浦东新区法院诞生了第一个崭新的律师候庭室。这是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重要组成部分的体现,也彰显了律师的尊严。此后,这一做法在其他法院逐步推开,受到了广大律师的欢迎和好评。

在朱洪超“主政”律协期间,还建立了律师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此拉近了律协与媒体的距离,同时为宣传律师的形象提供了一个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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