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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程副部长在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09-10-20     作者: 赵大程    阅读:1,559次
 【编者按】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座谈会今天举行,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出席座谈会并发表讲话。以下为讲话全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座谈会,为获得“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光荣称号的十名律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在此,我谨代表司法部向获此殊荣的各位律师致以热烈的祝贺!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律师工作的全国总工会表示诚挚的谢意!

这次受到表彰的10位“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是全国律师群体的杰出代表和优秀典范。从你们的事迹材料中,从刚才两位律师代表的发言中,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广大律师牢记使命、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的高尚情怀。你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现了我国律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竭诚为维护职工权益服务的时代风貌,体现了我国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弘扬了扶弱助困、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风尚。你们的先进事迹,对广大律师积极投身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光荣事业,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你们是全国律师学习的榜样。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广大职工的迫切愿望,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的职责所在。维护职工权益关系到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是民生工作的重要方面;关系到职工家庭、所在单位以至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着重大的调整和变化,由此引发的职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问题日益增多。在当前形势下,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稳定协调劳动关系的建立,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目标尤为迫切和重要。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贯彻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我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广大人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律师的职责,全国广大律师要牢记使命,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要积极参与制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企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防范和控制各种法律风险;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服务方式,指导职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积极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解,主动配合工会组织、党政部门妥善处理职工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促进引导职工自觉、合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法律援助活动,重点为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职业优势,在职工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尊重法律、人人遵守法律、人人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刻苦钻研专业知识,满腔热忱地开展服务,努力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合格法律工作者。

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工会十五大代表座谈时指出:“要把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同维护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把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组织职工、教育引导职工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维护职工权益是律师工作的重要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律师协会要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做好律师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不断增强律师服务的能力,提高服务的水平。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把握职工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认真探索律师工作为职工群众服务的业务领域和服务的方法、途径,努力满足职工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服务职工权益的良好工作局面;积极主动与各级工会组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在维护职工权益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持律师依法开展维护职工权益的活动,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同志们,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促进维护职工权益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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