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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质疑地方法规

    日期:2009-10-21     作者:京华时报    阅读:1,615次
   17日,上海市政府首次对此事做出回应,称对于这种“不规范执法”,将查明事实。律师郝劲松称,所谓的“不规范执法”是上海地方立法《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不可避免的结果,“上海钓鱼频发不是‘不规范执法’的问题,而是立法有问题”。 

    按照这份地方法规,执法人员以“录音、录像、笔录等”作为证据,无需证明确有金钱交易。此后,执法者为了获得所谓的录音证据,又衍生出《闵行区打击“黑车”有奖举证制度实施办法》等部门规定,钓鱼成为公开的秘密。 

    郝劲松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不得以引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调查收集证据,这一司法解释效力高于上海地方法规,张军案中如果存在所谓录音证据也应被认为来源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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