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的病房里,被三种癌症折磨的赵春芳极度虚弱;在清晨的阳光中,她吃力地向人们展露温暖的笑容……
一个山里小县的共产党员、普通律师,赵春芳用她几十年如一日促和谐的实践昭示世人:即使平凡如草,只要有高贵的灵魂,也能感染众生。
有小草的智慧,用法律武器营造和谐氛围
赵春芳是吉林省靖宇县泉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由于她把百姓的委屈当成自己的委屈,时刻用自己的善良和赤诚,营造和谐的天空,赢得人们的爱戴。靖宇县领导干部视她为“大姐”;群众当她是亲人。
1986年她第一次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就在白山地区考取了第一名。打那儿,她像许多律师一样,渴望能办理大案。然而,靖宇县国家级贫困县的现状,注定了大案难遇,小案不断。
靖宇县燕平乡农民李来华给当地参场干活时,他家的马误食了洒过农药的青草,死了。李来华跑来找赵春芳想和参场“理论”。赵春芳第一句话就问:“马埋了吗?”当听说死马还扔在道边上,她立刻催促李来华“赶紧回去把马埋了,免得药死人。” 赵春芳深知,中毒牲畜没有深埋造成后果,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路边的死马被一些农户大卸八块,拿回家吃肉了,当天就有4个人中毒。李来华慌忙跑到参场广播站,大喇叭喊过才使一些人免遭中毒。
等李来华再来找赵春芳时,一进门,便咕咚跪下:“赵律师,如果不是你提醒,我得赔上十几条人命啊。”
经过这件事,李来华和参场很容易达成了调解。
“靖宇县是个小地方,没啥大官司,都是几只鸡、几垄地的小事。”赵春芳说,“可是这些小事,直接关系百姓生活,甚至生命,关系着社会的和谐。”
在20多年的律师生涯中,不论多小的案子,她都做得津津有味,踏踏实实。
“法,是公正善良的艺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是赵春芳执着的追求。她代理官司,能调解的调解,能打一审的不打二审,既不浪费司法资源,也为当事人减少诉累。
“一场官司三代仇。”在赵春芳的观念中,深深地打着“和为贵”的烙印。“靖宇县这个地方很小,都熟头熟脸的,一打官司,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在赵春芳心里,矛盾的化解比案件的输赢更重要,社会真正安定,只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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