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入驻交警队快速高效处理事故
日期:2009-11-02
作者:黄河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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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快速、高效依法处理 交通 javascript:;事故,盐湖区交警大队推出了让律师介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做交警和事故当事人桥梁的做法,收到了良好效果。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事故当事人对民事诉讼程序认识不清,不愿意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把责任全都推到交警部门,造成了交通事故处理难、速度慢、效率低,以至不能及时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有的还造成了警民矛盾,影响了警民关系。
该队的具体做法是:交警队邀请律师事务所进驻交警队,在交警队事故处理部门设立律师咨询、协助调解办公室。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坐班接受当事人咨询,接受事故处理科室邀请参与赔偿纠纷调解,帮助当事人落实调解协议的赔付。当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或不履行协议赔偿条款时,由律师指导受害人及时进入法院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