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措施包括:以着力打造律师行业形象工程为切入点,强化教育引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执业技能和业务交流,每年组织培训或交流不少于2次;引导律师事务所进行倾向性业务分工,提高律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强化监督管理,开展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创建达标活动,树立律师事务所品牌形象;加大对律师执业活动监管力度,完善年度考评办法和考核标准,建立考评激励机制;严格规范律师与法官以及相关人员之间的关系,加强诚信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陪同领导信访等工作,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为律师服务搭建平台,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努力协调解决律师执业中的“三难”问题,协调完善律师税收政策;加大对律师队伍的正面宣传,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进一步树立律师依法执业、恪守诚信的社会形象,提升律师服务的公信力,努力为律师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