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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党员每人每年留存100元

    日期:2009-11-19     作者:陈球实习生/李秀婷通讯员/李晓    阅读:1,632次
      近日,由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党委发起,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现场会议在惠州召开。

      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称,建立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强化律协党委的核心领导和监督作用、完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基础建设、搭建律师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等,惠州在律师党建工作中这些独特的经验和做法,为我省律师党建工作积累了相关经验,并作出了相应表率。

     “干任何事情,都必须要有相关经费的支持,”惠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惠州市律协党委书记郭建明对此深有体会,“惠州采取了相关保障措施,切实从经费上解决了律师党建工作的财务之忧。”

     据悉,惠州主要采取了“三个一点”的方式,每年解决的党建工作经费都不下20万元。首先,从协会中拨一点。市司法局要求律师协会,每年从会费中提取不少于总会费的2.5%作为党建经费。其次,建有党支部的律所合伙人支持一点。每个律师所每年为每名党员提供500元活动经费,以保证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再次,律师党员个人掏一点。市委组织部将律师党员所交的党费,每人每年留存100元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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