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学习贯彻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理论指导。与省委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结合起来,把团结动员广大律师推动山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三维护”、“三拥护”、“三个至上”作为律师的行为准则,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明显实效。与做好律师事务所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在提高律师队伍素质上见成效,在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见成效。要引导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妥善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社会治安、征地拆迁、民主选举等方面的问题,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工作,多办解民忧、化民怨的实事好事,不断推动律师事业的科学发展。
据了解,我省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共有301家,拥有党员律师及员工910名,其中,参加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律师事务所245个,党员律师及员工748名。此次在律师事务所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对象是未参加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56个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162名党员律师和员工,重点是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织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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