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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回访市高院 交流座谈律师工作

    日期:2009-11-27     作者:纪律部    阅读:8,702次
  11 18 日,由市律协党委书记、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及市律协会长刘正东带队,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余学杰陪同,副会长乔文骏、李慈玲、陈乃蔚和律师市人大代表钱翊梁、律师市政协委员安翊青、秘书长万恩标等一行 10 人回访了市高院。市高院院长应勇、副院长沈志先、纪检组组长王国庆等 8 位市高院领导在高院审委会会议室与市律协一行就有关律师工作进行了座谈。

双方就律师近三年在本市法院的涉诉情况、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诉调结合工作、市律协与市高院组织层面交流机制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沈志先副院长首先代表市高院向市司法局及市律协长期来对高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席建林向与会人员简要通报了三年来的律师、律师事务所涉诉情况。主要有三类:因法律服务引发的诉讼,主要涉及追讨、返还律师费;因经营管理引发的诉讼,主要涉及劳动争议;因非执业过程中个人涉诉的。席主任对涉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高院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对一年来在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中一方退出机制的实施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通报。

应勇院长认为,规范、协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出发点是为了加强司法的公信力,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希望双方继续在组织层面保持顺畅的沟通,就司法的统一、新领域及疑难案件的学术探讨、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等进行交流,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

刘忠定副局长对市高院长期以来对司法工作、对律师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认为今天交流中高院领导就律师工作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协会的工作非常有益,为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明了途径。

刘正东会长指出,在明年的协会工作中,将高度重视律师涉诉中反映出的行业自律、律师管理等问题,并向高院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发出邀请,希望在律师业务培训中加强合作和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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