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诸多法律界人士正积极呼吁废止“律师伪证罪”的时候,当我们天真地以为如今的大状们真是用公理和正义维护来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时刻,我们又惊然发现原来他们所担当的公平正义是与其进账的流水成反比的,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只是手拿正义的法尺、嘴里传诵法律教条的假象性正义。为了谋取更多的既得利益,这些“正义的化身”不惜悖离职业操守、利用个人的丰富经验,弄虚作假帮助金主逃避法律的制裁。真相揭穿之际,不仅让那些相信公理尚存的善良者心寒,更令那些在终日为柴米油盐苦苦挣扎的老百姓无望。因为,如今的律师在金钱面前,已经无法承受灵魂的拷问,更无法兑现平民大众心中那尊正义的形象。
我们知道,开展刑事辩护工作,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国家法律和人民赋予每个执业律师的神圣职责。而当这样一份谓之神圣的事业,在面对在金钱和利益的引诱时,剩下的只能是扭曲后的肮脏和丑陋。我们不禁要问,律师的价值底线到底在哪里?他们的道德底线又在何方?
“翻供门”告诉了我们,金钱是衡量律师职业操守的唯一标准,而律师又拿什么来为“翻供门”买单呢?是律师的职业生涯、是人们对律师的公信、是身陷囹圄的追悔莫及、还是个人内心那一份尚未被金钱泯灭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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