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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 捕不捕 检方先听律师建议

    日期:2009-12-17     作者:徐勤     阅读:2,065次
 昨天,涉嫌盗窃刚进看守所的17岁流浪儿小王(化名)很意外,前来“看”他的不光有检察官阿姨,还有他的援助律师叔叔。沙坪坝区检察院透露,今年该院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进行了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律师有效介入审查逮捕程序机制,律师与检察官可同时看卷同时讯问,批不批捕也会征求律师的意见。

沙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科长殷文剑介绍,自从今年3月,该区检察院出台了《律师介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暂行办法》后,截至上月25日,该院共办理62件未成年人案件。其中,决定不批捕的51人,高出了往年的不捕率。而且60%以上的案件,检察官采纳了律师的建议。殷文剑称,对未成年人来讲,羁押与否关系甚大。能不关,可尽量不关。让律师介入到批捕阶段,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提供及时保护。目前,沙区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援助律师库。

目前,沙区检察院已经与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形成共识,准备从明年初推行自公安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就介入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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