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务院《条例》和上海市《条例》规定的禁放场所和区域外,2010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禁放路段为:
◆ 南京东路、南京西路、淮海中路、四川北路、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新华路、乍浦路(以上均为全线)
◆ 西藏中路(淮海中路至北京东路段)
◆ 黄河路(北京西路至南京西路段)
◆ 长寿路(武宁路至江宁路段)
禁放区域为:
◆ 上海世博会园区
◆ 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虹桥交通枢纽站地区
◆ 人民广场地区、豫园商城地区、徐家汇广场地区、静安寺地区
◆ 铁路上海站地区(东至大统路,南至天目西路,西至恒丰路,北至铁路线)
◆ 陆家嘴金融区地区(东至浦东南路东泰路,南至东昌路,西面、北面至黄浦江)
◆ 铁路上海南站地区(东至柳州路、南至石龙路,西至桂林路,北至沪闵路)
◆ 化学工业区、外高桥保税区
◆ 延中绿地、太平桥绿地、虹桥绿地等大型公共绿地
◆ 各区县确定的禁放区域
控制区域(控制区域内严禁燃放升空高度超过60米的烟花爆竹):
◆ 浦东国际机场周边(东至长江大堤,南至拱极路拱极东路,西至远东大道,北至华夏东路闭环区域)
◆ 虹桥国际机场周边(东至外环线,南至漕宝路,西至中春路,北至金沙江西路闭环区域)
4月起中环内不再设鞭炮零售点
网上推销烟花爆竹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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