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各区动态

各区动态

虹口:劳资双方起纷争,律师相助化矛盾

    日期:2010-01-27     作者:律公科    阅读:2,648次
      2009年1月21日深夜,上海某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申总经理急匆匆地敲开了上海市龙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瑄律师的家门,说自己碰到了大麻烦,希望刘瑄律师能帮忙解决。
      申总告诉刘律师,他的公司承接了一幢住宅楼装修工程,并将其中木作工程部分分包给了包工头邵某,总价达数拾万元,现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公司已将绝大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给了包工头邵某,现在包工头却携款逃跑了,20日上午十多名农民工向警方报警,警方鉴于此属劳资纠纷,无法出警,农民工便闯入公司大吵大闹,向公司索要工资,并声称拿不到钱就不走了,申总无奈之下答应22日下午一定会解决此事,故立刻找刘律师帮忙。
      刘律师听完了申总的叙述之后,首先指出了装潢公司在管理中存在的不妥之处,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将建筑工程分包给没有用工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均属不合法的,另外工人的工资应该由装潢公司直接发放给工人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我国法律这样规定就是为了防止包工头携款逃跑的事情发生。然后,刘律师又向申总分析了其中的法律关系和利害关系,并答应第二天下午委派青年律师陈琳律师去解决这件事情。
      第二天下午,陈律师赶到了该公司位于浦东新区的办公地点,为了防止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陈律师先是针对发生的矛盾向公司领导进一步解释国家的法律与政策,帮助公司意识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邻近春节需回家过年的实际需求,提出在查清欠薪事实及在合理的范围内,希望公司先承担起付薪的责任,然后陈律师安抚了追讨薪金的农民工,劝他们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在追讨薪金的过程中作出不理智的行为,最后在陈律师的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方案,为了确保此次调解的公信力,陈律师带领双方十余人来到了浦东新区康桥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该调解委员会启动了快速调解机制,由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书,在拿到调解书后,该公司当场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农民工在拿到工资后都欣喜不已,对公司以及陈律师的法律帮助表示满意,最后陈律师也不忘告诫公司领导,以后在公司的管理上切记谨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