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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海归律师当上“社会监督员”

    日期:2010-02-20     作者: 深圳特区报    阅读:2,069次
 

邓磊(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9年2月18日,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首次聘请了8位社会监督员,以期通过这一方式,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保证申请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市行政服务大厅依法行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32岁的律师行业代表、来自华商律师事务所的邓磊,第一个从市政府秘书长李平手里接过了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和责任。

2004年从韩国留学归来的邓磊带着梦想南下深圳,追求他的律师事业。因为他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热心,2009年律师协会从全市5000多名律师中推选他担任市行政服务大厅的社会监督员,他义不容辞地担当起这份荣誉。

对于社会监督员这份工作邓磊做起来格外有劲儿,只要有时间就会到行政服务大厅里进行“明察暗访”。他会定期到行政服务大厅的办公室坐坐,谈谈自己、朋友与同事的各类想法和建议;也会在大厅排队办事当中,用心留意办事人员的态度、作风、质量和效率。

而这份认真不仅因为在他身后有着整个律师行业对政府管理发展进程的关注;更重要的是,在他看来,深圳政府是一个一流政府,是一个值得大家关心的政府,它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吸纳着来自社会各界的声音和建议,而这样的声音又是“掷地有声”的,各类的建言献策能得到积极回应。

因为主攻“商事业务”,常与市场监管部门接触的邓磊发现,由于该部门职能划分的不清晰且经常性的变更,使得一些公司在注册时,时常要在“市”与“区”之间做选择。为此,邓磊向市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建议,希望他们能对该部门的职能划分进行规范,而这样的意见也很快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反馈。

就这样短短一年里,邓磊先后向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了近30条建议。“我们8个人来自不同的专业、不同的社会领域,有一定的监督能力,更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有了我们8个人,就是增加了8双监督政府的眼睛,多了8条信息传递的渠道。”邓磊说,“政府需要与百姓沟通,百姓也渴望与政府沟通,因此我们每一条被重视的建议,都代表着一种沟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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