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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警实行“拥堵问责制”疏忽致堵领导负责

    日期:2010-02-20     作者:吴昌华 姚信民 程凡耘     阅读:918次
 因交通大队疏于职守而发生长时间拥堵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大队值班领导要负主要责任。昨日(19),在武汉市公安局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交管局局长唐昌文提出对交通大队实行“拥堵问责制”。

春节长假结束至元宵节,预计有上百万人返回武汉,且与持续的拜年活动叠加,武汉交通流量可能出现井喷。昨日,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胡绪鹍紧急召集会议,研究对策。

会上,交管局局长唐昌文提出实行“拥堵问责制”等多条措施——

全市三千交警特别是各交通大队值班领导必须深入路面,对辖区易堵道路进行包段管理,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民警。一旦发生堵情,要立即有民警处置、有领导指挥管理。对因疏于职守而发生长时间拥堵的,将实行倒查制及问责制,值班领导要负主要责任;

依法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重点打击和严处以下4类交通违法行为:伪造变造车牌的,酒后驾驶的,随意变道的,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后不立即撤离现场而造成交通堵塞的;

增派由22个车组、132名民警组成的排堵保畅督导应急小分队,进驻全市易堵道路、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周边,及时加强疏导;

继续从武汉市公安局抽调巡逻民警、机关民警、公安分局民警担任“蓝帽交警”,充实路面疏堵保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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