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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通知执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等四项制度

    日期:2010-02-23     作者:中国新闻网    阅读:790次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各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等四项制度。

据悉,卫生部重新修订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由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制度五部分组成。其中,《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已于2009年11月印发执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和《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制度》于2010年1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已印发,并于2010年起正式实施。

卫生部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可在严格遵守4项调查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制定补充性地方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并报同级统计部门批准或备案。

卫生行政部门下发调查表必须在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等。否则,一律视为非法报表,基层卫生单位有权拒绝填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领导,组织统计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新的调查制度,及时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并将执行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卫生部相关司局。

此4项调查制度的具体执行时间及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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