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律师不诚信可能担刑责

    日期:2010-02-24     作者:宋晓晖    阅读:2,710次
 重庆李庄案引发了人们对律师规范执业的高度关注。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今年我市将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诚信平台、建立法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等措施,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规范化建设,维护行业秩序、社会秩序和司法公正。

市司法局要求把诚信建设作为推进法律服务业规范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要着力建设诚信服务长效机制,健全律师执业准入制度、法律服务业规范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准则,建立健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惩戒制度和执业状况评价体系,推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和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健全完善全市法律服务诚信平台。要着力完善奖惩机制,建立规范的投诉查处程序和行之有效的查处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结果。

据悉,济南市律师协会已经出台了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关诚信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律师诚信信息包括三部分内容:身份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其中提示信息包含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对诚信执业有负面影响但不足以构成处分的情况,如轻微的违规行为等。这部分信息不向社会公开,但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可作为参考资料。警示信息包含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因违规受处理的情况。这部分信息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查询。律师不诚信执业,根据具体情况不同,严重程度不同,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行业处分责任。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