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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建议将食品安全法普及作为近期普法重点

    日期:2010-02-25     作者:周婷玉、崔清新     阅读:1,111次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4日代表执法检查组作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建议,有关方面应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作为近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并纳入将要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

路甬祥指出,检查发现,当前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深度、广度还不够,一些方面还流于形式,缺乏长远的目标和规划,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了解食品安全信息、举报违法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渠道还不够畅通,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既需要进一步发挥好作用,也需要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国务院有关法律实施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专门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五年纲要,明确宣传目标和措施。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普及工作,将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着力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二要把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级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效果。三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提高公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鼓励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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