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大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
罗富和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协提案,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好政协提案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放在全局工作中加以部署。许多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就办理工作提出要求并参与重点提案办理。一些承办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一些承办单位对承诺改进事项及时跟踪督办,着力推动办理落实。
截至2010年2月20日,180个承办单位已办复提案5196件,占立案总数的99.58%。其中,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20.58%,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66.51%。
罗富和还谈到,回顾过去,提案工作稳步发展,卓有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案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在提案备受社会关注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建言献策水平、增强办理实效、形成整体合力、扩大开放度和社会影响等。在新的一年里,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质量求发展,把做好提案工作与服务大局结合起来,把维护委员民主权利与提高提案质量结合起来,把坚持提案件件有答复与推动办理落实结合起来,把加强理论研究与推动实践创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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