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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熊猫毒奶粉”案一审宣判 3名责任人最高被判5年

    日期:2010-03-04     作者:刘建    阅读:2,302次
    距上次庭审不到一周,上海“熊猫毒奶粉”案(司法版2月26日曾报道)的3名责任人今天接到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原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常务副总经理王岳超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原熊猫乳品公司总经理洪旗德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原熊猫乳品公司副总经理陈德华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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