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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提出把城乡低保打造成为法制低保 确保每乡镇有2名社会救助专职人员

    日期:2010-03-04     作者:黄辉    阅读:1,863次
    今年,江西将争取实现所有县(市、区)的民政部门都设立二级机构,成立社会救助局,并进一步强化乡镇和村级社会救助力量,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2名、村有1名社会救助专(兼)职人员。同时,该省要求各地把城乡低保打造成法制低保、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

在近日召开的江西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江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钟起茂提出,各地要大力落实民生工程,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狠抓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推进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两项制度建设,推进敬老院基础设施、医疗救助结算平台、社会救助信息化三项基本建设,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能力,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奖励激励机制。

据了解,今年江西省临时救助限定为城乡低保家庭、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边缘户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4类人员,并重点关注这4类救助对象中家庭生活出现临时性较大困难的5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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