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周广进、李笑辰和甘雪斌3人都曾经是北京市民航安乐出租有限公司的员工,后来李、甘二人离开了单位。2009年2月至9月期间,周广进先后6次向李、甘提供机场巴士乘车证办理人员名单等信息,从中获利27000元;而李笑辰和甘雪斌二人则从2007年7月就开始了伪造民航机场巴士乘车证的“生意”,至2009年8月被查处时,已经伪造了3000余张。他们以每张150元的价格出售,先后共获利50万余元。
据周广进在法庭上说,他所在的部门专门负责办理机场大巴的乘车证,最初是甘雪斌找到他要购买持证人名单,他前后6次给了甘雪斌大约有2400人的信息,内容包括乘车证卡号、持卡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
据李笑辰说,机场巴士的正规乘车证面向机场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拿着工作证、照片和钱,到指挥部就可办理。他们做证的时候,其实就是往上粘照片、写名、盖章、压膜。“我们制造的假证,除了照片不一样以外,其他都是真实的信息。”
公诉机关认为,周广进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应当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李笑辰、甘雪斌伪造有价票证,数额巨大,应当以伪造有价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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