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1+1’行动,关注的是最困难地区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法律援助需求,是一项惠及最困难地区人民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对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科学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周院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周院生介绍说,根据中央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司法部领导一系列指示精神,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全面总结2009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0年工作方案》,计划今年将项目实施地扩大到100个县。
据了解,“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定期轮换的原则,从全国律师行业招募具有奉献精神的律师志愿者,并从全国法学院校招募品学兼优的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志愿者,派遣到无律师或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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