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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启动机构改革 打黑表现突出者可获加分

    日期:2010-03-17     作者:崔佳    阅读:929次
    针对“重庆警界所有干部就地免职”的说法,重庆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今天(3月1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市公安局于近日开始启动直属单位、分局机构改革工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准。

据介绍,随着机构的撤销、整合、重组和更名,按照有关规定,重庆市公安局直属单位、分局处科职领导干部集体解任。根据干部选任原则,组织开展干部公选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干部公选的规定,明确了干部公选的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全局所有符合条件的领导和民警均有机会在同一平台上参与选拔,同时制定了加分政策,明确对在打黑除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立功受奖的、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等情形给予加分。

该负责人说,在机构改革期间,解任领导要做到解任不解职,全力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工作不停摆,警务生产力有效果。

据介绍,重庆市公安局机构改革以“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强化实战、提升效能”为总体指导思想,通过机构重组、职能重新定位,对原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进行整合重组。按照市局新、旧内设机构的职能设置和主要职责任务,整合组建了警令部、警务保障部、交巡警总队等部门,有效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定位不准、事权划分不明、政出多门不畅、权责不对应、基层警力匮乏而机关人员臃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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