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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专门法律规范属地管理投诉难 宁夏网购消费者维权不容易

    日期:2010-03-17     作者:潘从武    阅读:1,776次
    记者今天从宁夏回族自治区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随着市民网购增多,近两年相关咨询呈逐年上升之势。由于网购通常是异地消费,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工商部门只能建议消费者收集证据,向卖家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诉,从而导致消费者异地维权困难重重。

据宁夏自治区12315指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08年网购咨询仅有51条,2009年则达到131条,增长1.57倍。而今年截至目前,咨询量已达70余条,呈现快速增长势头。消费者咨询涉及手机、电脑、化妆品、服装等多种商品,其中“没有售后”、“实物与卖家描述不符”、“卖家承诺未兑现,退换货困难”等是网购出现的新问题。

由于网购通常是异地购物,工商管理部门不可能根据一个IP地址展开调查,只能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建议消费者自行举证,通过互联网、传真、短信等多种方式,联系卖家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维权。对此,消费者感到很麻烦。

有宁夏业内人士称,网购是新生事物,目前执法机构对其管理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宁夏自治区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在修订之中,目前已有个别一线大城市把网购纳入工商执法范围,与电信部门合作,从网店的载体入手,采取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从源头上进行管理,这种方法值得推广。目前,消费者作为维权主体,只能通过与卖家和解、消协投诉、12315申诉,甚至仲裁、法院起诉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后两项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维权成本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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