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由于西宁市城管执法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缺乏统一规定,各区城管执法人员在这些物品的处理上自由裁量范围大,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滋生了不正之风,对城管执法队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规范城管执法程序,不断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西宁市城管局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公示制度,首次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程序做出了统一规定。
据西宁市城管局相关人士介绍,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公示工作将由各区城管执法大队具体组织实施,城管执法人员在纠正违章时,必须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核实、登记取证。同时,各区城管执法大队将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对物品及处理情况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违章单位、类型及地点、执法人员、物品数量、时限、处理结果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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