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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城管执法有了“紧箍咒”

    日期:2010-03-22     作者:韩萍    阅读:1,603次
    记者今天从青海省西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今后,该市城管部门将对行政执法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予以公示,公示工作将在近期启动。此举不仅填补了西宁城管部门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缺乏统一管理的空白,增强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同时也能防止个别执法人员私自截留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长期以来,由于西宁市城管执法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缺乏统一规定,各区城管执法人员在这些物品的处理上自由裁量范围大,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滋生了不正之风,对城管执法队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规范城管执法程序,不断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西宁市城管局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公示制度,首次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程序做出了统一规定。

据西宁市城管局相关人士介绍,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公示工作将由各区城管执法大队具体组织实施,城管执法人员在纠正违章时,必须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核实、登记取证。同时,各区城管执法大队将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对物品及处理情况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违章单位、类型及地点、执法人员、物品数量、时限、处理结果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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