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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院将拍卖会搬进审判庭有效挡住干扰之“手” 集中拍卖9次成交价高出起拍价72%

    日期:2010-03-22     作者:邓新建    阅读:1,262次
    “自去年9月1日我院推行集中拍卖制度以来,执行标的物多次拍出好价钱。”今天,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疆向《法制日报》记者谈及他们规范集中拍卖的举措时,很是兴奋。

据统计,去年佛山中院共举行9期集中拍卖会,拍卖总成交价比起拍价高出72%。

据介绍,以往,在委托拍卖过程中,竞买人或他人使用暴力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拍卖,导致拍卖标的物低价成交和定向成交甚至流拍的现象却屡有发生。

佛山中院将拍卖司法标的物的拍卖会场集中到法院审判庭进行,防止了“黑手”入场干扰拍卖,根除了个别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串通,随意变更拍卖场所,变相限制竞买人参与竞买甚至暗箱操作等现象。

“我曾经参加过其他的拍卖会,但感觉将拍卖场地移至法院内,正规很多,程序给人信心,气氛也庄重些。”参加第1期集中拍卖会并中标的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佛山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彭杰荣告诉记者,下一步,佛山中院将继续推进拍卖程序等执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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