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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患矛盾纠纷仅靠医疗单位肯定不行 首都卫生行业综治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

    日期:2010-03-23     作者:李松 黄洁    阅读:970次
   记者今天上午从首都综治委了解到,首都综治委卫生行业综治工作协调委员会今天正式宣告成立。该委员会成立后,将全面统筹全市卫生行业安全稳定的综合协调工作,深入开展医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围绕卫生行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各类安全隐患及多发、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综合协调、严打整治和专项清理工作等。

据介绍,从医疗卫生安全面临的复杂性看,综合治理非常必要。目前,医患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影响医院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据中国医师协会对114家医院进行的调查显示,每家医院平均每年发生医疗纠纷22起,发生打砸事件两件,打伤医师两人,平均每起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0.81万元。患者和家属冲击、打砸医院、殴打医务人员,在医院设灵堂、长期陈尸、烧纸钱、摆花圈、打横幅、贴标语的恶性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本市3年间共发生殴打医务人员事件502起,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事件1567起。经过调研分析,医患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医疗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也有法律法规存在缺陷的问题;既有医疗单位管理和医生医风医德方面的问题,也有患者及其家属素质低的问题,还有患者利益诉求渠道不畅的问题。

因此,解决医患矛盾纠纷仅靠医疗单位肯定是不行的,必须运用经济、社会、法律等综治手段,才能从源头上有效解决。

根据卫生行业综治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要求,要落实领导捆绑责任,各级党政组织和医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防范医患纠纷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同时,综治部门要进行“责任联动”,在市、区县、街乡三级综治成员单位中,建立“一周一报”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委员会还将协调各区县及有关部门,围绕卫生行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各类安全隐患及多发、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综合协调、严打整治和专项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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