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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机场净空区禁放气球、风筝等

    日期:2010-03-24     作者: 郭爱娣    阅读:1,221次
    23日,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规定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放飞风筝、广告气球、玩具气球和孔明灯等。

草案规定,信鸽协会对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发展新会员应当严格控制和审查,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放飞鸟类动物时,放飞路线必须远离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

草案还明确,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修建超过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或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禁止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禁止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禁止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禁止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此外,市和区县政府及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批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书面征求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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