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反腐倡廉突出五重点 立制签状纠风谨行自律
日期:2010-03-24
作者:娄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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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3月20日至21日召开的江苏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突出“立制、签状、纠风、谨行、自律”五项重点,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司法公正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一立制。去年以来,江苏高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法院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分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独任审判员监督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审判案件定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等,全省各级法院共制定有关司法廉洁的制度或规定326个,修订、完善制度或规定411个。
第二签状。全省各级法院通过采取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方式,构建了强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
第三纠风。去年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江苏高院组成4个检查组对江苏高院机关、13个中级法院、23个基层法院以及28个人民法庭进行了检查。全省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共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113次。
第四谨行。全省各级法院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同时,集中开展了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去年2月,江苏高院专门制定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专门邀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冯敏刚作反腐倡廉工作报告,并将报告印发全省法院。
第五自律。全省法院重点解决涉及法院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问题。江苏高院去年专门成立了巡视组,对无锡、镇江、泰州、淮安等4家中级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各级法院普遍开展了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