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新闻发布制度》明确指出,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导所属检察院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有条件的地市级检察院可以参照上级检察院的做法设立新闻发言人。定期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日常性新闻发布根据需要举行。
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新闻发布制度》的印发实施,是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加强对检察工作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检察机关应当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新闻发布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据了解,最高检早在1988年就在检察机关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中央国家机关中最早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的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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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内容:检察机关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检察机关颁布的重要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重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实施情况;检察机关查办的重大犯罪案件有关情况;检察机关重要阶段性工作成果和典型工作经验;检察机关重要改革举措和创新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先进典型;与检察机关有关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检察机关举办的重大活动;对有关报道及舆情的回应。
新闻发布方式: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发布新闻通稿或提供报道材料;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声明、谈话,答记者问;通过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新闻;组织或接受媒体采访。
组织实施部门:检察机关新闻发布管理部门负责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受理、接待、安排新闻媒体采访。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和有关部门根据检务公开工作要求,应及时、主动、定期向新闻发布管理部门提供本部门相关新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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