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即原来的市环保局,该委主任刘忠朴对记者表示,今年1月1日施行的新条例细化了监管措施,创设了对违法污染企业按日计处罚的制度,从立法上有效地解决了环境监管措施薄弱、环境“违法成本低”的局面。
该委污染防治处处长陈小康对记者说,新条例实施后,一家企业由于排污超标被处以吊销三个月排污许可证的处罚,这家企业三个月无法生产,其违法成本大幅度提高。陈处长表示,是新条例中按日处罚的规定,使一些企业再也不能对污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据最新统计,深圳市2009年关停污染企业100家、处罚总金额4512万余元、查处2290宗环境污染案件,同时还办理了两万余件群众来信来访案件。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