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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民警滥用警灯将被停职

    日期:2010-03-31     作者:郭晓乐    阅读:1,141次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警方启动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民警滥用警灯将被停止执行职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将被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专项行动的重点分两部分,首先对于制式用车,警方共列举10项严查内容,包括非执行公务期间驾警车超速、闯红灯等情况。另外,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中涉案车辆的管理也列入其中。

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政委贾春明表示,对于违规违纪的民警,最少要进行告诫或内部通报。一些涉案、处于调查阶段,或法院封存委托公安机关管理以及海关缉私托管的涉案车辆等,也被列入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公安部部署,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警车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对违反“两个严禁”的,首先停止执行职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警方向社会公布了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举报电话:65140706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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