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包括滇池、阳宗海、抚仙湖、泸沽湖、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洱海和程海。根据去年的“九湖水质状况分析报告”,除了抚仙湖和泸沽湖保持一类水质,程海、洱海为三类水质,星云湖、异龙湖、阳宗海的水质还有所下降。而洱海、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和阳宗海均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所谓“一岗双责”制度,就是要求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在其职责岗位上要抓好业务和环境保护两项工作,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环境保护责任制。要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及时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以环境保护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环保培训教育、环保监督检查、污染源监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整改、环境事故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有关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等原则,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突发事件后要尽快查清原因,对照“一岗双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突发事件,要尽快调查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等等。
然而,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对环境保护不力者一票否决,能否真正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能否真正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只能拭目以待。尤其在少数片面追求GDP的地区,喊了多年“环保优先”、“一票否决”,但部门执法联动形同虚设,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缺失,污染困局也未能破解。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一位教授认为,虽然近年来很多地方在强调环保前置时,经常用“一票否决”来表明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但其真正落到实处仍有较大难度,真正见到成效的依然不多。口号喊得响固然重要,但关键还是看是否得到强力的执行;再严厉的规定,如果没有严格执行,那依然是空话!
他说:“2008年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就是最典型例子!”早在2007年,云南省就提出要求,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然而,2008年阳宗海砷污染事故爆出之后,公众才发现,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的祸首竟然是被地方政府表彰的重点企业———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
这位教授还认为,一票否决制应该在污染之前就实施,而不是发生了严重污染之后才来“一票否决”。他告诉记者,去年昆明市出台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整治违法排污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的决议》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整治违法排污行为的实施意见》很有意义,因为该意见规定了在严格市场准入时就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即在昆明市范围内,所有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评文件,任何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对其颁发行政许可证照。
他说:“如果涉及9大湖泊的所有州市,都能像昆明一样,采取污染前的‘一票否决’,那么,9大湖泊的治理效果将会更快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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