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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众在任何一家法院均可查阅全市电子诉讼档案

    日期:2010-03-31     作者:杨金志、杨蓓蓓    阅读:2,073次
   上海法院“社会公众远程查询电子诉讼档案”服务平台联网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通,社会公众可以就近选择任何一家法院,查阅全市所有法院的电子诉讼档案,这一举措大大方便了群众。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志先说,2009年5月以来,上海市高级法院选择了群众关心、利用率高的民事、商事案件优先进行数字化处理,半年内在全市每个法院全部建成标准化公众电子阅卷室,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便捷地查阅到该法院电子诉讼档案。

    2009年11月,上海市高院又在崇明县法院试点开通远程查阅服务平台,使崇明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足不出岛就可查阅到其他法院的电子诉讼档案。从今年3月31日起,“社会公众远程查询电子诉讼档案”服务平台联网在上海全市范围内开通。

    以往律师、当事人要在法院查阅诉讼档案,只能查阅这家法院自身的案件,如需查阅一审和二审案件,至少要在两个法院之间来回奔波。而有了“社会公众远程查询电子诉讼档案”服务平台后,查档者只要身份手续齐全,就可以就近选择法院,通过办理远程申请查阅全市任一法院案件的电子影像内容。

    记者在上海崇明县法院的公众电子阅卷室现场看到,当事人办理远程申请后,一般仅需等待十分钟即可获得审批,而且可以一次申请查阅多个法院的案件。远程查阅服务平台的使用也非常方便,只要使用非接触式的IC卡在读卡器上照一下,再点击鼠标一次,即可看到所查案件,整个过程完全不使用键盘操作。不会使用鼠标的用户,则可借助触摸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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